中国冶金报社报道
4月24日,太钢不锈发布《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企业关于子企业吸取合并的公告》(以下简称“《公告》”)。
从《公告》中获悉,因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企业所属全资子企业 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企业(以下简称“广东加工企业”)与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企业所属全资子企业 佛山市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企业(以下简称“佛山企业”)地域相同、业务重合,为进一步精简机构,降低管理成本,经 山西太钢不锈钢股份有限企业2020年4月 23日召开的八届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,由佛山企业吸取合并广东加工企业。
一、合并方
企业名称:佛山市太钢不锈钢销售有限企业
法定代表人:尚佳君
注册资本:200万元
主营业务:销售金属材料(不含贵金属)、铁合金、矿粉、化工产品(不含危险品);仓储服务(不含危险品)。
住所:佛山市禅城区石湾镇街道金澜南路黎冲段(国际)金属交易中心第5座二层19号。
2019年度财务数据,总资产:3085.80万元;净资产:569.37万元;主营业务收入:88000.40万元;净利润:236.39万元。
二、被合并方
企业名称:广东太钢不锈钢加工配送有限企业
法定代表人:尚佳君
注册资本:6000万元
主营业务:不锈钢简易加工、销售;销售:不锈钢深加工机械,各类金属制品(不含贵金属);仓储管理服务;技术咨询服务;货物进出口、技术进出口。
住所:佛山市禅城区 325 国道塘头金属材料市场北侧第三幢第 22、24、26、28、30 号铺。
2019年度财务数据,总资产:7955.76万元;净资产:6783.55万元;主营业务收入:83522.95万元;净利润:617.76万元。
三、吸取合并方案
1、吸取合并的方式:佛山企业通过整体吸取合并方式合并广东加工企业全部资产、负债、权益、人员和业务,吸取合并完成后,佛山企业存续经营,广东加工企业的独立法人资格注销。
2、合并基准日:董事会授权企业管理层根据相关规定予以确定。
3、合并范围:合并完成后,广东加工企业的全部资产、负债、权益、人员、业务及相关资质由佛山企业依法承继。
4、合并基准日至本次合并完成日期间产生的损益由佛山企业承担。
5、合并双方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,履行通知债权人、债务人等相关程序。
6、在企业董事会审议通过此事项后,合并双方将签订吸取合并协议,并依法按程序办理广东加工企业的注销手续,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和相关资产的权属变更登记手续。
7、合并完成后,广东加工企业的在职员工由佛山企业负责统一安置。